法律咨询

主题: 二胎的员工(男)可否要求公司给陪产假? 发布时间: 2015-11-16 09:19:46
国家放开二胎之后,老婆生育二胎时,我要求公司给陪产假,是否合法?
回复: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对陪产假作出规定,而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9条中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这里说的护理假就是陪产假,但同时条例明确“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可知,对于陪产假(即护理假),指的是符合晚育的劳动者享有的待遇;而晚育是针对首胎而言,所以二胎即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也不享受。

主题: 递交辞职申请书能否马上离职? 发布时间: 2015-11-09 08:34:20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最近因家庭因素想去其他城市发展,然后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人力资源答复说不能马上离职,必须等到招到新的人来要我带他熟练工作内容才可以走,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回复: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录用阶段,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所以你在递交辞职申请的第二天开始满三十天你就可以离职,而不是说要等到招到新人才可以离职;同时你也没有带新人熟悉工作的义务。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也不能当天交申请就直接走人,除非用人单位同意。

主题: 周末加班问题 发布时间: 2015-11-04 12:59:46
公司因为周年活动要我们在周末两天上班,但是不愿意给我们发加班工资,说安排我们调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必须发加班工资而不调休?
回复: 对于周末加班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从法条可知,周末加班,一般先安排补休,实在无法安排补休的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你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你也不能强行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主题: 民间借贷 发布时间: 2015-10-28 10:31:43
听说现在新的民间借贷的法律保护了高利贷,是这样吗?
回复: 今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于利率的规定有了大的改变。该规定第26条明确,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为24%,而24%至36%之间属于自然之债,如果借贷双方约定了36%的利率且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借款人不能请求返回24%到36%之间的利息;而超过36%的部分属于违法之债,法律不予保护。

主题: 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方,在南宁工作,想要离婚,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15-10-10 08:31:57
我和老公结婚三年,现在双方感情不和想离婚,听说离婚要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但我们一个户籍在辽宁,一个在云南,长期在南宁工作,请假不方便,想问是否可以在南宁办理离婚?
回复: 目前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办理,一种是到法院办理。去民政局办理的必须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对于长期在外工作的夫妻来说,这种方式花费时间,且费周折。你们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必须证明你们在南宁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才能到你们居住的南宁相应辖区的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双方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小孩的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必须去法院起诉离婚。

主题: 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 2015-09-21 13:07:52
问:公司在不同时间聘请了三名司机,我是其中之一。我们三名司机的薪资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薪资都不一样(均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是不是违反“同工同酬”?
回复: 不违反。
《劳动合同法》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即受同工同酬约束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无可参照的集体合同。但你提及的情况是你们都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合同中都约定了薪资待遇。此外,《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6条,“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即同工同酬具备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相同;付出了同样的劳动强度;同样的工作量获得同样的工作业绩。所以,不能仅凭工作岗位或工作属性相同就当然地工资待遇一致。

主题: 离婚后孩子由我抚养,前夫死亡留有遗产,我们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 发布时间: 2015-09-15 16:29:09
问:我早年离婚,由我单方抚养小孩,离婚后我和前夫各自都再婚重组家庭。现在前夫生病去世,留有房子、车子。请问我和前夫的小孩可以分得遗产吗?
回复: 你和前夫的小孩是可以分得前夫遗留的财产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终了,你方小孩系你与前夫的婚生子女,属于你前夫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形下,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主题: 民间借贷,债权人如何拿回借出去的钱款 发布时间: 2015-09-07 12:19:04
问:我于2011年6月5日借20万给朋友,当天转账给他,对方也出具了《借条》,约定三分息,借期2年,到2013年6月5日。之后对方也一直没还款,我怎样可以拿回钱?
回复: 对于存在《借条》且你方已经履行出借义务的,借贷关系成立且生效。如果对方逾期不还款,你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临近诉讼时效期满仍无法起诉的,应及时向对方发出要求还款的通知,中断诉讼时效,确保自己的诉权。此外,你们约定的三分息超过了法律的最高利率规定,超过部分法院将不予支持。


主题: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是制定出来就当然生效、可以对全体员工适用? 发布时间: 2015-09-01 14:59:45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是制定出来就当然生效、可以对全体员工适用?
回复: 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是说经过一定的管理层审批手续就在法律意义上生效而对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完善并公示。所以,规章制度并不是内部审批就生效,必须经过上述法律程序才能对员工适用。

主题: 劳动者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 2015-08-19 15:09:15
问: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15年8月31日到期,但我从6月15日开始休产假,直到10月份产假才休完。公司是否可以在合同到期时就终止和我的劳动关系?
回复: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和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属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相应情形消灭时才终止。所以,处于休产假阶段,公司不能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而在8月份就终止和你的劳动关系,必须等法律赋予你的产假和哺乳假结束后才能终止。同时,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合同顺延是不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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