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专享︱今年广西“三月三”不放假,工资怎么付?

2023-07-11 作者:

      每年农历“三月三”已经成为广西人民翘首期盼的假期,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的通知》,明确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3月26日、27日(农历三月初三、三月初四),全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照常上班;3月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因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流汇集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不放假是理所当然的。但是3月26日、27日这两天是属于正常工作日上班,还是节假日加班,《通知》未明确。但《通知》第二点补充“各单位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这句话让不少HR困惑:“三月三”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节假日上班的,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且不得安排补休。为何《通知》又提出要安排补休,不补休是不是支付200%加班工资。
      为此,我们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广西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因今年与往年不同,“三月三”期间不放假是基于公共安全考虑,但又不能加重企业负担,所以政府在特殊情形给予了特殊举措,让企业可以选择安排补休,实在不能补休的,还是得按照广西人社厅《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5号)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